好,我改自介和規矩了!應該是:我要說清楚了!
啥文字都沒看過就膽敢簽手機的白目,我

※ ※
【轉載】相愛時,要跟他一起做的20件事(下)
- 不要忘了“炫耀幸福”;隨時做一對能讓所有人羡慕的情侶,而且不能良心不安哦
- 在有錢有時間的時候一起去旅遊,讓目的地成為你們愛的見證
- 心血來潮的時候叫他“傻瓜”,也偶爾感受一下自己變成他口中的“傻瓜”時的樂趣
- 你們可以忽略過去,但不可以否定未來
- 相信一句話“你是我的全部,我是你的唯一”
- 試著在過馬路的時候調皮地閉上眼,然後感受他小心翼翼地牽著你安全地走到對面
- 跟他去海邊,有生之年一定要跟他看一次日出、日落
- 沒事就對他撒嬌,等他受不了的時候就會反過來對你撒嬌
- 去你常去的論壇告訴所有的朋友你愛他
- 讓他多睡一會不吵他是為他著想,但如果睡覺的人是我,我真的寧願他早點來吵醒我
※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