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3, 2004

2004/12/03

Ver.1

好,我改自介和規矩了!應該是:我要說清楚了!

啥文字都沒看過就膽敢簽手機的白目,我黑了!

 ※  ※

【轉載】相愛時,要跟他一起做的20件事(下)
  1. 不要忘了“炫耀幸福”;隨時做一對能讓所有人羡慕的情侶,而且不能良心不安哦
  2. 在有錢有時間的時候一起去旅遊,讓目的地成為你們愛的見證
  3. 心血來潮的時候叫他“傻瓜”,也偶爾感受一下自己變成他口中的“傻瓜”時的樂趣
  4. 你們可以忽略過去,但不可以否定未來
  5. 相信一句話“你是我的全部,我是你的唯一”
  6. 試著在過馬路的時候調皮地閉上眼,然後感受他小心翼翼地牽著你安全地走到對面
  7. 跟他去海邊,有生之年一定要跟他看一次日出、日落
  8. 沒事就對他撒嬌,等他受不了的時候就會反過來對你撒嬌
  9. 去你常去的論壇告訴所有的朋友你愛他
  10. 讓他多睡一會不吵他是為他著想,但如果睡覺的人是我,我真的寧願他早點來吵醒我

 ※  ※

以上證明,戀愛的是呆子

不過,當呆子應該蠻幸福的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