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0, 2004

2004/12/20

手賤,想裝火狐1.0不成。

果然!

淪落到『唉咿六』不方便到極點!



說實在,交朋友要怎麼交,真沒個準。

這裡只能用字數,照片之類的無聊規矩來消極管束。

(到底不能放聯絡資料是不是怕直接來援交啊?)



什麼算朋友?



有人覺得天天簽名就算朋友,即使從沒留言過。

有人覺得見面三分情,唱歌烤肉派對才算數。

像我自己對一些寫手會每天拜讀,做個安靜的讀者。

我就自覺這不能一廂情願算朋友!

可見我沒有變成粉絲的潛能。



欣賞別人的某些特質,不一定會變成朋友。

喜歡朋友的某些特質,也未必能成為情人。

要兩情相悅,還要時間相對;

這對硬骨冷面的我,真是沒天理的難!



當然還有『一見鍾情』、『天雷勾動地火』、『只要曾經擁有』的感情模式,

只可惜那些都不是我的行事作風。



會在意某些相談甚歡的人,也彼此欣賞。

呵!是我假設對方也欣賞我啦!

但,沒表明就是沒!



畢竟『欣賞』是單向的;沒有交集的『感情』可以培養。

所以,我會存著這份欣賞;

也許會變成朋友,甚至繼續交往?

也許就這樣,什麼都沒有!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枉主這篇說得實在
若無所感~啟發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