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2, 2005

2005/09/22

我是癲狂的
我是孤癖的
我是易怒的
我是叛離的

就因為明明白白是商業行為
所以必須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賣方市場還有MBA來強化商機
消費者的權益又被棄於何處?

名人都是這麼的扁平化
努力維護自己的形象吧
確實
符號已換喻成一種偶像(木偶泥像)
有人崇拜有人想要搗毀

而符號最早指涉的那人
是不可能再赤裸的面對
自己

ok!我本就不看你的書,且我本就討厭風花雪月~~
你做你的代言工作,不"討論"愛情、你的"著作"或"戀愛觀",看來就沒啥可談(心)的
不過這樣的人其實也蠻可悲的
希望你能一輩子安然沉浸在無須爭取公平正義或必須將心比心的自我中心世界中!
這麼"生活化"而沒有"理想"的男人,對我而言還真是一點都沒意思!!!
***
喔!文華大哥,真是對不起。
因為我不懂真愛,所以無法相信真愛。
但是在這裡我細細瀏覽之後,發現真愛是存在的。

真愛是會義無反顧的,真愛是不求回饋的。
真愛不是咄咄逼人的,而應該像你如此廣納百川的!

請原諒我之前的無知與盛氣凌人~~

因為,真愛是如此盲目的偏袒(木偶泥像)

珍重
***
好吧!我承認,因為朋友的廁所裡放了一本蛋白質女孩,所以我花了三次如廁時間拜讀過,這樣可以嗎?!不久後,那兒又擺上一本幾乘幾的,我決定不拜了~~

如果愛情真的可以用論的,那為何不乾脆在國民義務教育裡開個必修,讓男女、男男、女女都能因此修成正果?!不再為愛落淚~~

什麼?愛情僅限異性喔!那,請立法好了;違法的拉出去斃了,斷絕任何基因上與思想上的毒害延續,一了百了。

如果這個世界能真的有公平正義和平
我就不會有那麼多熱切而急迫的期盼
以及明白自己無力回天的失望與憤恨

嗯~~
我知道自己看不順眼的是與理想世界天差地別的現實
那些不平並不是因為與自己愛恨喜惡相違而起的偏見

所以 不是憤世嫉俗
這樣說是在為自己脫罪嗎?我不覺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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